家门口就能做CT 上海社区医院提升“防重症 降病亡”能力******
中新网上海1月12日电 (张践)自1月10日起,上海闵行区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开放CT检查,至春节前“一周七天”不休息,方便有需求的居民在家门口接受CT检查。
当天,记者在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前来做CT的市民络绎不绝,大家有序排队等待叫号。家住闵行颛桥镇的肖女士和母亲新冠转阴后出现胸痛和咳嗽的症状,为了尽早得出检查结果,肖女士曾决定带母亲一起到三级医院做CT。但预约排队和出结果时间较长,肖女士在得知家附近的社区医院可以做CT的消息后果断带着母亲前来检查。“昨天晚上我们居委会说这边今天可以有CT了,我们就决定做一个。因为近嘛,我们到楼下挂了号之后,20分钟就做上了,那还是比大医院舒服(方便)很多。”肖女士表示。
肖女士在社区医院进行CT检查 张践 摄据悉,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检查无需预约,检查完成后所有报告都会上传到PACS会诊系统,由区域性医疗中心(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闵行区中心医院)出具正式报告,居民们可请家庭医生或前往就近的分中心拿到报告,真正做到不出本社区就能得到三级医院的诊断服务。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郑秀丽向记者介绍:“现在我们闵行区14家社区全部都配备了CT(设备),在我们这边当天就可以拿到临时诊断报告。我们医生可以在第一时间去干预,这样子就可以早发现转为重症病人一个倾向,也可以达到降低死亡概率。”
社区居民在登记准备CT检查 张践 摄此外,如果症状比较轻,可以直接在社区进行治疗。检查时发现严重情况的,会第一时间通过医联体转至上级医院就诊。“因为考虑到目前老百姓的就诊需求,所以我们上级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也是很支持的,组建了一个CT会诊群,尽量争取24小时之内出具临时报告,72小时之内出具正式报告。如果病人有特殊情况的话,我们会第一时间跟他们(上级医院)放射科医生进行联系,来解决我们目前病人的情况。”郑秀丽介绍。(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