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沉到一线 以实调研筑牢工作基础******
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沉到一线
以实调研筑牢工作基础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更好谋划未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以高质量调研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结合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成果开展研讨,并交流了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市纪委监委的部分调研成果。
“省纪委监委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提出4大重点调研方向,建立常态化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工作统筹协调、调查研究成果交流转化等5项调研制度,并明确调查研究纪律作风。”山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结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调研工作重点向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侧重,不断推动解决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这些调研课题回应的都是当前面临的十分紧要和紧迫的现实问题,既有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腐败问题涉及重点领域、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监督等综合性工作的分析思考,也有对精准问责、村(社区)巡察、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等重点业务的研究梳理;既有对发挥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的解剖透视,也有对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办案、国企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结合各调研组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破解新难题的实际,山东省纪委监委将评选出优秀调研成果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市级针对派驻机构本身的专门性业务规范相对较少也比较分散,亟需‘天津版’配套制度”“实践中,派驻机构工作程序、审批流程和内部管理等需进一步优化”……在天津市纪委监委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来自河西、河东区纪委监委和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等7家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围绕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结合联系派驻机构实践中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天津市纪委监委在起草派驻机构工作实施细则过程中,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118个单位和部门展开三轮调研,收集到意见建议1181条及相关问题73个。“通过深入调研,既系统了解了全市派驻机构改革成效,又准确掌握了派驻实践中在理念思路、改革落实、业务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细化需求,为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提供了实践基础。”该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实施细则已经顺利制定出台,在其中也专门作出了规定,把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作为“室组”联动监督的重要内容。
把坚持问题导向作为实调研和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西省纪委监委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国有企业、招商引资等14个专题,开展重点领域反腐败突出问题研究工作,并结合调研情况分类施策。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聚焦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强农村基层“微腐败”治理、提升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政治监督实效性等一系列贴近黑龙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内容,开展有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调查研究,做到研究一个课题、形成一份报告、解决一个领域问题。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情况,在线上全面汇总梳理的基础上,深入部分县(市、区)田间地头了解真实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案卷资料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违规处置集体资金,低价出租集体资产,乱发、滥发津补贴;村级工程建设领域,主要表现为项目建设过程中规避招投标,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或将工程项目私分给亲友……”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宁德市纪委监委提出推动监督重心下沉、加强靶向监督治理、深化协作监督机制等具体建议。
为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宁德市纪委监委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乡镇纪委监察组履职“1+N”机制,着力解决部分乡镇纪委主责主业不明晰、履职监督不精准、制度机制不健全、衔接配合不顺畅、能力素质不过硬等短板弱项问题。(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李灵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