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零时起珠澳和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
中新社珠海1月5日电 (记者 邓媛雯)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5日发布《关于调整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的通告》称,从1月8日零时起,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有调整。
通告称,依据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现就调整珠澳、珠港口岸通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珠澳方向
(一)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澳门入境人员,7日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7日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自澳门前往珠海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境。
(二)2023年1月8日零时起,自珠海进入澳门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出境。
(三)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维持现行出入境人员凭粤康码“通关凭证”通关的措施,但生成“通关凭证”不与核酸结果相关联。
二、珠港方向
(一)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跨境学童除外),在出行前48小时需进行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通关。
(二)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应成功购买车船票后方可前往口岸,自驾车往返的旅客需提前预约。(完)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多举措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通知要求便利各类跨境贸易投资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银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更好满足企业跨境人民币投融资需求;便利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各类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境内再投资。着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便利其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宣昌能:目前,在我国各类主体开展的跨境交易中,已有近一半使用人民币结算,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夯实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制度基础,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基础设施建设,为境内外主体持有使用人民币营造更加友好的政策环境。
商务部表示,近年来我国企业更加深度地融入全球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对跨境使用人民币的意愿和需求不断增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及时摸排和对接行业企业需求,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商务部副部长 郭婷婷:我们将立足解决企业急难愁盼,持续抓好政策落实,帮助更多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贸易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孙艳 孙潇 张军 雷鸣)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