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中国观察】不想生不敢老?中国寻解“成长中的烦恼”******
中新社北京9月26日电 题:不想生不敢老?中国寻解“成长中的烦恼”
中新社记者 李晓喻
31岁的江婷婷最近很忙:家里有一个刚2岁的儿子,还想再要个小孩,却又担心自己变成“只围着孩子转没有事业的人”;父母已经60多岁了,也需要她的照顾。
在中国,有许多像江婷婷这样的家庭。中国2013年逐渐放开二孩生育,十年间,年出生人口在2016年、2017年超过1700万,但2018年后连续三年下降。2021年,中国出生人口为1062万多。
生育意愿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与十年前相比,随着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提高,社会对婚育选择的包容度也在提升。结婚和生育密切相关,2021年,中国结婚登记数跌破800万大关,连续第八年下降。
2021年5月20日,一对新人手持结婚证在北京海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外拍照留念。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养育要求的提高,也导致人们“不愿生”“不敢生”。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表示,随着社会竞争压力加大,年轻父母的育儿精细化程度和对孩子的期望越来越高,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养育负担。教育负担也比较沉重,课外辅导、择校费用、学区房等都提高了生育成本。
出生人口不断走低的同时,中国老年人口规模迅速扩大。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有2.6亿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9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3.5%。2010至2020年的十年间,中国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5.44个百分点。
2021年5月11日,老人在北京景山公园内散步。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老龄化加剧,一些新问题随时出现。山西一家家政服务公司负责人刘燕对记者说,与前几年不同,现在她10个客户里有8个诉求是为70岁以上老人找保姆,但能够妥善照料老人的保姆太少,“接连介绍十几个都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
这些烦恼似乎是十年来中国社会飞速发展带来的某种必然。
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蔡昉表示,生育率下降、人口增长率降低、老龄化水平提高,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规律性的结果,也是21世纪全球大趋势。不过,不管与世界平均水平还是主要国家相比,中国老龄化进程都偏快,而且是“未富先老”。目前中国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但依然显著低于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在蔡昉看来,如今中国面临的人口问题是“成长中的烦恼”。这对中国经济而言喜忧参半:一方面,人口素质不断提高,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几十年的“人口红利”正转变为“人才红利”,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人口增长速度趋缓将影响消费需求增长,进而制约经济发展,潜在经济增长率也会逐步降低。中国需要及时通过改革和政策调整,防范人口因素致使经济增长偏离合理区间的风险,把挑战转化为机遇。
2022年6月21日,江苏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毕业生们登台领取毕业证书。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也表示,生育、养老是家事,也是国事。中国应为年轻人创造更好的婚育条件,为老年人提供更舒心的养老环境。这不仅事关千万个家庭幸福,更关乎国家和民族未来。
对此,中国官方明确提出: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要求深化生育政策及人口发展趋势研究,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根据中国人口发展的变化形势,逐步完善生育政策。
行动已经开始。近年来,从倡导婚事从俭,力避高价彩礼、婚礼大操大办,到放开三孩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从延长产假和育儿假,到明确要求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推动放学时间和父母下班时间相衔接,严格规范校外培训,中国正力图让一度令人焦虑的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变得轻松些。
2022年7月31日,山西太原,家长与孩子共同绘制帐篷涂鸦,享受夏日假期时光。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用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的话说,这一揽子支持举措的目的,就是要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分析人士认为,这些改革措施有利于抓住已经为时不长的机会窗口,切实降低生养成本,挖掘生育潜力。
“等到我不用为产假结束谁来带孩子操心的时候,或许我会考虑再要二胎。毕竟,有个兄弟姐妹对孩子来说也很重要。”江婷婷说。(完)
一题而三命意的《伶官传序》****** 作者: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中间和结尾,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的教训”,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是“人事”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从逻辑分类看,后两处的观点,确实都属于“人事”的范畴。但从观点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的。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中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提出了与“天命”相对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是说,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这个概念本身是抽象而又空洞的,只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的一个概念,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然得之孔劳,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内则牝鸡司晨。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的“人事”中,强调了人的行为上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同光三年夏,霖雨不止,大水害民田,民多流死。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宦官进曰:“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庄宗曰:“吾富有天下,岂不能作一楼?”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被甲跨马,不以为劳。今居深宫,荫广厦,不胜其热,何也?”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庄宗默然。终遣允平起楼,崇韬果切谏。宦官曰:“崇韬之第,无异皇居,安知陛下之热!”由是谗间愈入。 在这里,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的鲜明对比,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常常又是关联在一起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其指明居养之移人,可谓婉切,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的意思,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但文章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的特殊性,也就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这第三处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在这过程中,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我们固然可以说,作者强调了人事的重要性的同时,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的“天命”意识,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而这,恰恰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的天的变化”,也就是“主宰者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唐以前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的挑战。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的体例就“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的桥梁。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的存在,不断重蹈覆辙时,才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的史论中,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